| 办理机构: |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
| 办理地址: |
单位:出入境管理处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333号 邮政编码:20008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6: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电话/传真号码:TEL:63576666* 63577925 单位:浦东国际机场口岸签证科 接待室地址:浦东国际机场内 邮政编码:201202 接待时间:24小时接待 电话/传真号码:TEL:68341000* 68346205 单位:虹桥国际机场口岸签证科 接待室地址:虹桥国际机场内 邮政编码:200335 接待时间:24小时接待 电话/传真号码:TEL:62688899* 62688916 单位:嘉定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嘉定镇塔城东路400号 邮政编码:2018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电话/传真号码:TEL:59911585 59530585*42284 FAX:59530585*42121 单位:卢湾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31号 邮政编码:200025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电话/传真号码:TEL:63843107 63843113 63843114 FAX:63843107 单位:杨浦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平凉路2049号 邮政编码:200082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4:45 电话/传真号码:TEL:65435805 65431000*31274 *31220 FAX:65435805 单位:宝山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盘古路588号 邮政编码:201900 接待时间:周一、三、四上午9:00-11:00 电话/传真号码:TEL:56692929 56608111*30308 FAX:56692929 单位:奉贤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南奉公路1781号 邮政编码:2014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 电话/传真号码:TEL:57183232 57426071*69021 *69123 FAX:57183232 单位:静安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胶州路41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电话/传真号码:TEL:62588800*38340 单位:松江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中山东路290号 邮政编码:2016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 00-11: 30 下午1:30-5:00 电话/传真号码:TEL:57838254*66170 *66171 FAX:57838254*66172 单位:黄浦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669弄55号 邮政编码:200011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电话/传真号码:TEL:63085684 FAX:63132665 63082296 单位:长宁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古北路78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30-4:30 电话/传真号码:TEL:62193808 62198296 62190696 FAX:62198295 单位:虹口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闵行路260号 邮政编码:20008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电话/传真号码:TEL:63074190 63072344 63074913 63242200*32182 FAX:63242200*32189 单位:徐汇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天钥桥路901号 邮政编码:20003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 周五下午1:45-5:00 电话/传真号码:TEL:64642813 64868911*37226 *37225 FAX:64642813 单位:闵行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莘建东路201号 邮政编码:2011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电话/传真号码:TEL:34120844 FAX:64889229 单位:普陀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普雄路39号 邮政编码:200063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电话/传真号码:TEL:62441582 62441195*40281 *40542 FAX:62441582 单位:浦东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灵山路800号 邮政编码:200135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 下午1:30-4:30 电话/传真号码:TEL:68568398 58990990*47120 FAX:68568398 单位:南汇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惠南镇中山路48号 邮政编码:2013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30-4:30 电话/传真号码:TEL:58010055 58013111 58021808*68183 *68050 FAX:58021808*68051 单位:闸北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天目西路2号 邮政编码:20007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电话/传真号码:TEL:63172110*41306 *41772 *41773 *41253 单位:崇明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城桥镇人民路12号 邮政编码:20001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三上午8:00-11:00 电话/传真号码:TEL:59627523 59611039*60718 *60717 FAX:59627523 单位:金山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金山纬零路809号 邮政编码:20054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电话/传真号码:TEL:67240723 67230800*65210 *65218 FAX:67230800*65212 单位:青浦 接待室地址:上海市青浦镇城中北路485号 邮政编码:2017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电话/传真号码:TEL:59207355 59729780*67402 *67403 FAX:59729780*67510 |
| 办理时间: |
详见办理地址栏 |
| 办理时限: |
60天 |
| 申办对象资格: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照顾,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不动产或动产)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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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手续: |
1、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4、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提交与赴港澳地区定居理由相应的证明: (1)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回乡证; (2)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回乡证; (3)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回乡证;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4)投靠港澳子女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回乡证; (5)继承产业的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上述所指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证明外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的永久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6、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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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一、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制证。
注:赴港澳定居,实行定额审批,打分排队,逐个放行。
二、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受理,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对经审核符合赴港澳定居的人员实行电脑打分,并根据申请人得分高低排队放行的方法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予以张榜公布。公布发证名单在15日后无异议的,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证。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 办理依据: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