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
| 办理地址: |
吴淞路333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 申办对象资格: |
来本市要求办理签注延期的台湾居民。 |
| 申办手续: |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台湾居民办证申请表》;
2、在沪临时住宿证明;
3、交验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注:签注可延期1-3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由亲属代办。 |
| 办理程序: |
详见申办材料栏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50元/证;签注、延期、暂住加注20元/项次;多次入出境签注100元/件。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 办理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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