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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签注延期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 吴淞路333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来本市要求办理签注延期的台湾居民。
申办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台湾居民办证申请表》; 2、在沪临时住宿证明; 3、交验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注:签注可延期1-3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由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 详见申办材料栏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50元/证;签注、延期、暂住加注20元/项次;多次入出境签注100元/件。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