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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申请居留证变更和加签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 吴淞路333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至4:30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在沪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内容变更、居住地变更,应申请居留证件的变更。
申办手续: (一)居留证项目内容变更 
1、有效护照; 
2、居留证; 
3、单位函件; 
4、相应证明: 
a、住宿登记; 
b、原护照; 
c、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 
d、就业证或专家证; 
e、JW201或JW202表。

(二)迁出 
1、居留证; 
2、原单位函件; 
3、新单位函件。

(三)迁入 
1、有效护照; 
2、已办迁移登记居留证; 
3、申办居留证的所有材料(3个月内免健康证明)。
办理程序: 详见申办材料栏
收费标准及依据: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标准
收 费 类 别 收费标准(元)
零次、一次签证 160
二次签证 235
签证延期 160
半年多次(含半年)签证 425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635
签证停留期延期 160
一次团体签证每人 130
二次团体签证每人 170
团体签证分离 160
改变签证种类 160
增加、减少携行人 160
增加一次入境有效 160
增加二次入境有效 235
附件2 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
一 次 签 证 二 次 签 证 半年(含半年)多次签证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一 次 团 体签 证 每 人 二 次 团 体签 证 每 人
美 元 20 30 50 75 15 20
欧 元 20 30 60 90 20 25
澳大利亚元 35 55 100 150 30 40
加拿大元 30 45 80 120 25 30
日 元 2500 3800 6800 10200 2000 2700
英 镑 13 20 35 53 10 15
新加坡元 35 50 90 140 30 40
港 币 150 220 400 600 120 160
注:以港币收费标准为准,其它币种根据汇率变化,随港币收费标准的变动而变动
附件3 按国别对等收费的国家及收费标准
国 家 一次签证 二次签证 半年多次 一至五年多次签证 备 注
哈萨克斯坦 400/420/50 590/630/70 790/840 1190/1260 港币/人民币/美元
乌兹别克 400/420/50 590/630/70 790/840/90 1190/1260 港币/人民币/美元
亚美尼亚 400/420/50 590/630/80 790/840/100 1190/1260/150 港币/人民币/美元
埃塞俄比亚 550/580 820/870 1090/1160 1640/1740 港币/人民币
安哥拉 400/420 590/630 790/840 1190/1260 港币/人民币
厄立特里亚 430/460 650/690 870/920 1300/1380 港币/人民币
加 蓬 410/430 610/645 810/860 1220/1290 港币/人民币
喀麦隆 410/430 610/645 810/860 1220/1290 港币/人民币
白俄罗斯 470/500/60 710/750/90 940/1000/120 1420/1500/180 港币/人民币/美元
俄罗斯 400/420/50 590/630/75 790/840/100 1190/1260/150 港币/人民币/美元
摩尔多瓦 400/420 590/630 790/840 1190/1260 港币/人民币
乌克兰 400/420/50 590/630/80 790/840/100 1190/1260 港币/人民币/美元
巴 西 490/520 720/760 990/1045 1470/1560 港币/人民币
墨西哥 430/450 640/675 850/900 1270/1350 港币/人民币
厄瓜多尔 400/420 590/630 790/840 1190/1260 港币/人民币
美 国 400/420/50 600/630/75 800/840/100 1200/1260/150 港币/人民币/美元
* 中哈于96年达成对等收取签证费协议:一年多次100美元,两年多次200美元,团签每人20美元,过境签证25美元。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