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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类投诉
受理机构: 上海市司法局(信访办)
受理范围: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投诉;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以及对其他事项的投诉。
权利义务: 《上海市信访条例》规定的权利、义务。
受理地址: 上海市吴兴路225号
投诉电话: 64748811-5007
邮编: 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