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
文化教育
证照申领
社会保障
医疗保健
劳动就业
公用事业
房产
交通
旅游
婚姻
宗教
金融理财
邮政通讯
公安、警署
出入境事务
法律咨询
消费者权益保护
死亡殡葬
其他
对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
受理机构: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驻上海市司法局监察室
受理范围: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上海市司法局系统的行政机关和所属单位、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的投诉。
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受理地址:
上海市吴兴路225号
投诉电话:
64748811-5223
邮编:
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