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手续:(开业) 1、 申请报告; 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6、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任命书; 7、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8、 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申办手续:(变更)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4) 负责人变更: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 5、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 《营业执照》和IC卡.
申办手续:(注销) 1、 申请报告;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董事会决议;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5、 《营业执照》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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