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手续:(开业)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 职业状况证明: (1)待业证明或下岗证明(原件) (2)离、退休证(原件) (3)辞退职、停薪留职人员证明件(原件) (4)农村村民凭村民委员会证明(原件) (5)外省市人员除按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暂住证(复印件) (6)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人员的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1)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的证明。 (2)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 (3)利用公共空地、路边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经营场地的应提市政、城管、土地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件或许可证。 4、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申办手续:(变更) 1、书面申请(载明:原登记的具体事项及申请变更的事项); 2、变更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正、副本)及IC卡; 变更事项应符合上述开业登记条件。
申办手续:(注销) 1、 书面申请报告 2、 歇业登记申请表 3、 完税证明、印章、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4、 营业执照(正、副本)及IC卡
34 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申办手续
工商
申办手续:(开业) 1、 书面申请(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住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 2、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职业状况承诺书 6、 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7、 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8、 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9、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供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代理人资质证书
申办手续:(变更) 1、 书面申请(载明:原登记事项及申请变更的事项) 2、 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 根据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 (一) 名称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 住所变更:需提交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三) 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更: (1) 出资方式由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须由全体 家庭成员在《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名; (2) 出资方式由家庭共有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应登报公告。 (四) 投资人变更: (1)转让协议、继承文件 (2)新投资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参照开业部分) (3)债权债务的承担情况 (4)公告材料 (五) 经营范围变更: 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4、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5、 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的资质证书。
申办手续:(注销) 1、书面申请 2、投资人、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权债务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 4、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5、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资质证书 6、分支机构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