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外经贸委-外资审批管理处 |
| 办理地址: |
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706室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
| 办理时限: |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
| 申办对象资格: |
受理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受理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受理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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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手续: |
1、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原件); 3、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涉及设立从事生产的分厂时提供); 4、验资报告; 5、企业分支机构场地租赁协议和/或房地产产权证明; 6、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 7、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
| 办理程序: |
注意事项: 只有属于:1、在本市设立生产工厂;2、第三产业中商业、餐饮、咨询(中介、代理)、美容美发、娱乐等行业;3、国家限制外商投资项目或另有规定的,才须审批,其他直接工商登记。 |
| 办理依据: |
《关于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