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外经贸委-外资审批管理处 |
| 办理地址: |
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706室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
| 办理时限: |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
| 申办对象资格: |
受理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受理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受理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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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手续: |
1、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境内投资的决议(原件); 3、验资报告; 4、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 5、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6、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7、拟投资设立公司的章程(原件); 8、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 办理程序: |
注意事项: 只有属于限制类的项目才须审批,其他直接工商登记 |
| 办理依据: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