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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易团申请参加华交会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办理机构: 贸易发展处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一、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可提出申请华交会摊位: 1、 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或我委批准享有进出口经营资格并注册登记在上海的企业。 2.参展商品范围:轻工、工艺、纺织和服装。 3.上年自营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 4.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三资企业可向三资协会提出申请;生产自营企业可向所属控股集团提出申请;注册在浦东的企业可向浦东经贸局提出申请;综合性外贸企业可向外经贸委贸发处提出申请。 市外经贸委主管部门每年将根据申请企业的情况以及可供分配的摊位数,按照出口实绩大小、出口潜力以及企业出口商品档次、企业信誉、有无违规经营等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并优先向出口增量大、品牌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倾斜。 二、由于华交会可供摊位数有限,增量很少,因此每年可供分配的摊位都是从现有的摊位中扣减调整,我们希望各类企业珍惜参展机会。争取多成交、早成交、保持出口有增长。对在出口有明显下降及违规企业的摊位,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以上解释权在外经贸委贸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