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
| 办理地址: |
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615室 |
| 办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 早9:00--中午11:30;下午1:00--5:00 |
| 办理程序: |
⒈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所需文件,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⒉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市外资委审核批准。 |
| 办理依据: |
⒈ 公司经营期满二年及以上;
⒉ 总投资额在50万美元及以上;
⒊ 办公场所在100平方米及以上;
⒋ 职员在10名及以上,其中5名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大学学历,2名须精通外语;
⒌ 具有广泛的客源,已成功引进外资项目10个及以上,合同外资在5000万美元及以上,须附2个以上典型案例;
⒍ 每年要承办涉外项目5个以上,并须参加业务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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