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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的性质
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公平和进步,并发挥其创造力。在亚洲受援国家中有中国等20来个国家。
二、无偿援助项目的目的
无偿援助项目的目的是在双边互惠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扩大援助国企业界参与援助活动。
三、申请项目的性质
申请项目;应具有强大发展优势和体现援助国特长与商业优势,并存在巨大后续工作潜力。因此,项目应既反映受援国的民展需求,又反映出援助国企业的商业利益。申请还必须符合援助国官方发展援助计划资金支付的财务要求。
四、项目主管部门 援助国的援助项目由其有关贸易和经济合作发展的部门负责管理。
在中国有权批准受援助项目的唯一部门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委是受援项目的地方协调、审核和主管部门。
五、无偿援助经费的适用范围
1.项目的准备工作:前期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及评估研究;
2.培训、派遣人员及与有关的其他工作;
3.提供技术援助(只要含有培训内容在内)及部分相关硬件;
4.以建立合资企业为目标的投资前期研究(包括制造业部门);
5.以上工作的总和。 六、受授国方面须具备的接受能力
受援国须具备一定的接受能力,如项目场所、配套资金、人员配备(管理人中央委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辅助人员)
七、立项程序(详见附表1) 八、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有: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主管部门 实施部门 项目金额
项目背景 项目目标 项目内容和措施,包括:
外方:咨询、考察、培训和部分硬件; 中方:项目场所、配套资金、人员配备(专业和辅助人员)
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协调小组和项目招待办公室
九、项目实施(详见附表2) 十、项目完工后的报告
1.项目完工之后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报告简要阐述项目的目的、范围、实施方法及完工情况,以及对工程将对申请人或其他援助国企业的后续工作方面的前景作出评价。
2.项目完成之后的工作报告
这个工作报告要详细地对项目活动的后果进行评估,这个报告也可以是向所在国主管机构和/或多边或商业机构提交的报告,只要它附合不同部门的要求。
3.项目完成6个月后提交的报告 4.项目完成12个月后提交的报告
这两个报告应提供最新的项目申请人完成项目后的活动情况或申请人如何成功地获得与项目有关的后续工作。申请人也应对此后在项目实施国获得其他项目作出说明,特别是需要说明在相关援助项目下获得的项目经验对成功获得其他项目所起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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