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县招生的民办职业学校
申请条件:学校举办的资质、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申请材料:
1、招生计划表,包括招生规模、专业、年制、地点、收费、要求等 2、法人姓名
申办时间:每年1月份
办理程序:收受计划表,核对内容"审批,不符合的内容5日内告知学校"送达审批结果
办理期限:每年编制招生计划时办理,计划编制完成后30日内下达审批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