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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机构: |
上海市版权局 |
| 办理地址: |
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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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 |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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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对象资格: |
本市音像复制单位 |
| 申办手续: |
申请者向市版权局提交: (一)申请书; (二)委托复制合同登记表;(可下载) (三)国家版权局指定境外专门机构对委托复制作品的著作权进行认证。 如属认证机构认证范围的作品,需提供由认证机构为境外委托方开具的权利证明书; (四)著作权授权合同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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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申请者在复制前将著作权授权合同等材料送市版权局。经登记,市版权局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章,退回复制单位,并发合同登记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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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本项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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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上海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
关于对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进行登记的补充通知
关于对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进行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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