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办事机构:
上海市版权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音像复制单位
申办手续:
申请者向市版权局提交:
(一)申请书;
(二)委托复制合同登记表;(可下载)
(三)国家版权局指定境外专门机构对委托复制作品的著作权进行认证。 如属认证机构认证范围的作品,需提供由认证机构为境外委托方开具的权利证明书;
(四)著作权授权合同一式两份。
办理程序:
申请者在复制前将著作权授权合同等材料送市版权局。经登记,市版权局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章,退回复制单位,并发合同登记批复。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上海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 关于对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进行登记的补充通知 关于对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进行登记的通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