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出版物印刷企业数量问题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新闻出版署关于1999年上半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要整顿印刷企业。印刷企业特别是小型印刷企业数量严重失控、疏于管理,是当前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书刊盗印活动、伪造票证活动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出版物管理的通知》和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全国印刷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全国印刷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印刷活动,所有印刷企业都要重新核证、登记,下决心大幅度压缩不符何条件和低水平重复建立的印刷企业,要通过整顿和压缩,达到控制总量、优化结构、规范经营,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2、根据2000年全国印刷管理工作座谈会《出版物印刷业宏观调控总量、结构,布局“十五”规划安排》要求出版物印刷业“十五”规划应进一步认真落实“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规范经营,促进印刷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这一重要指导原则。出版物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十五”宏观调控规划的主要目标是: 一、要进一步促进出版物印刷业的市场建设; 二、要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业的总量控制; 三、要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业的结构优化; 四、要进一步改革出版物印刷业的布局状况。并且具体提出了上海的出版物印刷业的控制数。 3、按新闻出版署提出的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控制数,本市现有实际的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已经超过了控制数,因此在一定时期内还必须进一步压缩,所以在近期不能再审批新的出版物印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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