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印刷企业必须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报送的文件: (一)设立国有或集体印刷企业报送: (1)给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申请; (2)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设备的证明; (3)本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本企业开办的批复; (4)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身份证明。 (二)设立私营印刷企业或个体工商印刷户报送: (1)给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申请; (2)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设备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身份证明和就业证明。 (三)设立国有或集体参股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报送: (1)给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申请; (2)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设备的证明; (3)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4)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身份证明; (5)董事会决议书和公司章程。 (四)设立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报送: (1)给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申请; (2)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设备的证明; (3)董事会决议书和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身份证和就业证明。 (五)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印刷企业报送: (1)给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申请; (2)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设备的证明;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合同和章程; (5)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6)中方主管部门的申报意见; (7)外商投资者资信证明及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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