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印刷企业的程序: (1)先到工商部门进行查名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办理登记手续(浦东新区、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南汇、崇明到所在地文化管理部门),登记时领取《上海市印刷企业登记发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企业按规定填写。交表时必须同时附有关材料; (3)《上海市印刷企业登记发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批同意后,一份留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二份给申请印刷企业,其中:一份送有关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一份留企业备查; (4)凭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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