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业申办
企业变更申办
企业破产、注销申办
行业准营申办
年检
财税
工商行政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
外贸
绿化环保
知识产权
人才与培训
劳动保障
公安司法
信访监察
救灾防灾
城市建设
水务
城市交通
项目审批
新闻出版
广播电影电视
其他
建设工程使用粘土砖核定审批
办事规程
我要咨询
我要投诉
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
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
申办手续:
1、项目批准文件; 2、设计合同; 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证书; 4、有关墙体部分的设计说明和修改说明;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该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说明; 6、工程预算书。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1、《上海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砖管理暂行办法》(市府2000年第90号令); 2、《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砖管理暂行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88号)
【
推荐
】【
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