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办理机构: |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办理时限: |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
| 申办手续: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资金入帐凭证(当年度建安工作量用款的25%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
4、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场地平整的有关证明;
5、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廉洁协议;
6、监理合同(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7、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申报的证明;
8、勘察、设计、施工中标(选)通知书;
9、已通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证明。 |
| 办理程序: |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第91号令修正后重新发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