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申办过程: (1)认证阶段:

注:申请单位如申请一、二级资质认证,需向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向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审批阶段

信息产业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一、二级资质的审批; 市信息委负责三、四级资质的审批,受理窗口设在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提交材料:(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表》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情况登记表》 申请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3)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4)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 (5)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