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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因公(赴港澳)团组申报程序
办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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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
外经贸委-外事处
办理地址:
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806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工作时限:3-7天,报局级干部工作时限:3-15天
申办手续:
一申请报告 二报批表 三前往国邀请电 四非组团单位人员所属局级机关的同意函 五对发达国家、敏感国家拟好征求我前往国大使馆意见的传真稿 六其他所需要的说明材料(局级干部出访具体日程表、主管委办的同意函、超年龄的健康证明、家属的签字、高工证明) (培训需要合同考察需要立项)
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