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业申办    企业变更申办    行业准营申办    年检
   财税    工商行政管理    金融保险    质量技术监督
   外贸    绿化环保    知识产权    出入境
   人才与培训    劳动保障    公安司法    信访监察
   救灾防灾    城市建设    水务    城市交通
   项目审批    新闻出版    广播电影电视    企业破产、注销申办
   其他

国际航行船舶除鼠/免予除鼠证书的签发
吴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浦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外高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闵行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山办事处
事项内容: 国际航行船舶上鼠粪、鼠迹与鼠跑道、鼠咬痕、死鼠与活鼠、鼠巢等情况。
履行程序:

⒈检验检疫机关在接到船长签字的换(签)发船舶除鼠/免予除鼠证书的正式申请时,要求船舶空舱(油轮除外)、白天检查的条件下商定登轮检查的日期;

⒉询问航行与鼠患史;

⒊查阅证件、文档

⒋现场检查

⒌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对鼠患程度的判定,决定除鼠或免予除鼠的决定,并签发相应的证书。

6.如船舶除鼠/免予除鼠证书已到期,但因故不宜按期鼠患检查或蒸熏除鼠,可以准许该船原有的除鼠/免予除鼠证书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并签发延长证明。

权利义务: 检验检疫人员应严格依法检查,遵守登轮纪律及涉外纪律; 船方应积极配合检查,提供相应的资料和便利。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