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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服刑人员粮油采购具体招标事项于2007年9月28日在上海监狱网(http://jyj.sh.gov.cn/)公布。
特此公示。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2008年1月-2008年12月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服刑人员粮油采购招标工作有关事项
一、粮食投标人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和生产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销售代理授权书的供应商。
2、生产厂家和产品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且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有代理授权书的产品销售代理。
3、对于粮食、食用油必须具有国家批准的销售许可证,具有国家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批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4、粮食投标企业所有者权益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二、食用油投标人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和生产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销售代理授权书的供应商。
2、生产厂家和产品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且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有代理授权书的产品销售代理。
3、对于粮食、食用油必须具有国家批准的销售许可证,具有国家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批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4、投标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销售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本次粮油招标总量及规格
1、大米3100吨,国标二梗米。
2、面粉530吨,标准粉。
3、油260吨,一级精制油(原装)。
四、标书申领办法
1、本次招标工作委托上海海勤服务实业公司组织实施。
2、申领标书应提供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授权委托证书),符合招标条件的可以申领,并支付标书成本费每本人民币3000元。
3、一个粮食投标企业,最多申领2份标书。
4、申领标书时间为2007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地点为上海市长阳路111号5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工作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2007年9月28日
(2)申领标书2007年10月18日
(3)招标工作2007年10月22日至29日
(4)开标2007年11月6日(上海市长阳路111号4号楼五楼)
(5)评标2007年11月10日(周六)
(6)发标2007年11月30日
(7)签订合同2007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