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政策外,松江还制定了更加优惠的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性措施。包括:土地价格核算以成本价计,不以盈利为目标;通过先征后返、地方财政贴现办法,对国家规定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高新技术与高出口创汇项目,可分别延长企业所得税期限两至三年。其中: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延长三年免征所得税;总投资在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的新办企业,延长二年免征所得税;著名跨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公司联合投资,土地价格优惠10%以上。特殊企业所需土地或厂房可通过分期付款、厂房以租代买等方式取得,并取消40多项项目收费,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始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