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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与手续: ① 审批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所需资料: a、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房地产公司需资质证书) b、 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 c、 项目建议书 d、 地形图 e、 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② 审批建设工程可行性报告 所需资料 a、项目建议书批文 b、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 c、有证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d、项目方案设计图纸 e、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③ 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所需资料: a、 可行性报告批复 b、 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 c、 项目选址意见书 d、 有证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e、 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④ 固定资产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转报 a、 转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b、 转报建设工程可行性报告 c、 转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d、 转报建设工程当年度投资计划 ⑤ 区府实事安排和跟踪服务 a、 按照实事工程立项原则,先做好工程初步设计 b、 经汇总后,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c、 经筛选后上报区府领导讨论初定 d、 根据区府初定项目,追踪调查可行性和可比性,一件一件落实,再报区府决策 e、 项目确定后,再逐一立项 ⑥ 镇域、小集镇、村规划审批 所需资料: a、 镇政府提出的申请 b、 有证单位编制的镇域、小集镇、村规划(含有关具体说明) c、 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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