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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项目建议书 1、所需材料:(一式三份) (1)意向书; (2)中方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中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外方资信证明; (5)外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康管委呈县人民政府的立项请示。 2、工作时限: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1)填写企业名称登记表、名称登记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和批文; (3)中外技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费用:人民币260元。
三、审批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所需材料:
(1)合同; (2)章程;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单(工商局出具); (5)中外双方董事会名单(中方由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出文件,外方出任命书); (6)康管委呈县人民政府的请示。 2、工作时限:十五个工作日内。
四、申请企业代码
凭政府批文向企事业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办公室(长乐路1219号)申请企业代码,费用380元。
五、向县外经委申领批准证书,三个工作日,工本费100元。
六、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咨询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
七、工商开业注册登记 1、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3)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4)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 (5)中外投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外资投资者资信证明;
(7)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含正副董事长的任命书、委派书)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8)企业出资情况表;
(9)注册地场所证明。
2、工作时限十个工作日内。 3、费用: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企业证照副本费另行收取,每份工本费人民币10元,公告费,大报1/16版面4000元;IC卡费250元。
八、申领企业代码证书 1、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 (2)填写企业代码申请表。
2、收费:300元。
九、税务登记 1、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及批文;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方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5)批准证书复印件; (6)银行帐号; (7)董事会人员名单; (8)企业代码证; (9)填写税务登记表。 2、费用:税务登记费、代办费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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