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指导目录》(1997年12月修订,1997年12月29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限制、禁止和允许四类。 嘉定工业区对总投资三千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一千万美元以下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具有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