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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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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管理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浦东新区管委会审批。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由浦东新区管委会审批。
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属浦东新区的企业由浦东新区管委会经市计委、市经委、市外资委初审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
二、外商独资企业审批程序
(1)外商投资者委托具有咨询代理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报浦东新区管委会审批;
(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到浦东新区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3)向浦东新区管委会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4)凭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批复,向上海市企事业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办公室申请企业代码证;
(5)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获批准后,向浦东新区经贸局申请颁发批准证书;
(6)到浦东新区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申领营业执照。
三、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审批程序
(1)由中方投资者(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报浦东新区管委会审批;
(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到浦东新区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3)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资(合作)合同、章程报浦东新区管委会审批;
(4)凭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批复,向上海市企事业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办公室申请企业代码证;
(5)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获批准后,向浦东新区经贸局申请颁发批准证书;
(6)到浦东新区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领营业执照。
四.审批时间
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成立审批的时间约30个工作日。如果申报材料一次全部备齐。从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可完成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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