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沈希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府发〔2003〕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沈希明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免去杜家毫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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