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请人向区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技术改造引进设备申请表,区县民政局负责初审并向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提出申请。 (二)审查。审查提交文件、证件和企业填写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技术改造引进设备申请表及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可行性研究报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有关条件。 (三)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项目立项或不准予立项的批复。并及时通知企业。 (四)申报。项目立项批复后,根据民政部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要求将所需资料报民政部审批进口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最后将有关资料报上海海关办理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