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有关年检公告或通知; (二)社团在规定的时间里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参加网上年检的社团可直接在线填写,根据网上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三)社团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四)登记管理机关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年检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核有关材料; (五)登记管理机关做出年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