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实行进口单位自检为主的原则,进口单位应保证进口的机电产品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进口单位经自检合格后向管理部门递交《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备案申报表》,并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1、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自检报告; 2、有关进口产品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要求的原文和中文文本; 3、国(境)外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家及公认的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材料; 4、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图片;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实行进口单位自检为主的原则,进口单位应保证进口的机电产品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进口单位经自检合格后向管理部门递交《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备案申报表》,并提供第五条所规定的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