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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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职责与工作纪律
管理职责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侨务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侨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市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市侨务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侨务信息;负责统筹、协调涉侨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工作。
  三、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四、负责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配合国务院侨办及有关部门联系华侨和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支持其工作;协助市委宣传部协调本市侨务宣传工作。
  五、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侨资企业和来沪发展华侨、华人服务工作;负责对改革开放以来移居海外的代表人士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服务工作;指导社区侨务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
  六、参与制定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审批管理华侨回沪定居事项;负责确认归侨、侨眷身份。
  七、主管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对本市的捐赠事项,依法监督检查捐赠物资和款项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奖惩办法。
  八、做好有关涉台的侨务工作。
  九、负责组织侨务出访工作;统筹、协调重大侨务接待工作。
  十、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工作纪律
  一、监督要求为使本市侨务工作更好地为上海经济建设服务,为上海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居民服务,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现已公布"办事指南",为广大市民和侨界人士提供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监督部门和举报电话监督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监察室举报电话:62491713 E-mail:qwb02@sha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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