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信息安全“十一五”专项规划》,加快全市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推进数字证书在电子政务、社会公共服务、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强本市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制订了《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