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上海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5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公告
沪食药监流通〔2008〕547号
为加强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管理,规范本市医疗器械流通秩序,2008年以来,我局先后以《关于上海赞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5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去向不明的公告》(沪食药监流通〔2008〕081号)、《2008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检查情况公告》(沪食药监流通〔2008〕252号)等两个文件,在政务网站上公告了62家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去向不明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并明确要求其在“公告”后的两个月内向经营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公告”至今,还有54家企业未到经营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办理相关手续,且经过各分局再次核查,这些企业已不在原许可的经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不明去向。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注销上海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5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若上述企业对此持有异议,可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去向不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