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评价规范》

关于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评价规范》的通知

沪交科〔2008〕243号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组织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等单位制定的局技术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诚信评价规范》(试行),业经审查通过,编号为JTJ022-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试行。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评价规范(试行)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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