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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公布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第四批)认定名单
关于公布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第四批)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控股(集团)公司、市级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创新性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52号)、《上海市经委等六部门关于发布〈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沪经技(2008)606号〕的规定,经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核,上海小糸车灯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第四批),现将认定名单公布于后。
希望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切实做好示范和经验推广工作,积极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开拓市场的新业绩。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版权局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