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局2005年度拟录用国家公务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签约对象 我局2005年度拟录用国家公务员公示名单中的应届毕业生; 2、签约内容 由学校提供的制式《就业协议书》; 3、签约时间 5月26日—5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4、签约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 考生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分局人教科签约,分局地址、人教科联系电话(联系人)详见上海市财税网站信息公开专页(网址:www.csj.sh.gov.cn); 《就业协议书》上注明需要上级部门盖章的,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分局签约后由各分局人教科汇总整理后连同非上海生源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以下简称蓝表)一起送到市局人事处; 5、须携带证件、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复印件 (3)学生证 (4)就业协议书 (5)推荐表原件(面试时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 (6)成绩单(面试时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 (7)全国大学英语考试等级证书 (8)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 (9)如已婚,须带配偶户籍证明(面试时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 (10)如为非上海生源考生,须带蓝表 (11)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6、关于非上海生源考生蓝表审批 (1)所需空白蓝表请考生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m.cn)自行下载; (2)申请蓝表审批所需相关资料及注意事项请参阅该蓝表的《填表须知》和《相关说明》; 7、注意 (1)根据市人事局要求,社会人员的录用通知书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2)考生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3)我局后续通知请密切关注上海市财税网站。 (4)(特别注意:蓝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其中成绩表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税局人事处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