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规定》经2008年4月7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2008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上海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通知
-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