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许可

  申办主体:教育机构或政府机构

  申请条件:本市教育机构、参展学校和教育机构是经当地(国家批准的),场地租用协议

  申请材料:报文申办时间

  办理程序:教委受理→国交处→行文→批文

  办理期限:审查完成后15日内告知

  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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