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职业学校跨区、县招生计划的审批
  申办主体:

  跨区县招生的民办职业学校

  申请条件:学校举办的资质、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申请材料:

  1、招生计划表,包括招生规模、专业、年制、地点、收费、要求等
  
  2、法人姓名
  

  申办时间:每年1月份

  办理程序:收受计划表,核对内容"审批,不符合的内容5日内告知学校"送达审批结果

  办理期限:每年编制招生计划时办理,计划编制完成后30日内下达审批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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