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优先项目、综合实验区审核(初审〉

  办事机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科委社发处
  邮编:200003
  电话:23111111*2541卢毅平
  传真:635826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办理时限:自受理后5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一定通知申报单位。

  申办对象应具备条件:
  应由本市的街道、乡镇、区、县为自然单位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申办对象应做事项和应准备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3、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
  4、年度统计指标
  5、相关表格

  办事机构办理业务流程:
  1、准备申报材料;
  2、备齐相关附件;
  3、向市科委提出申请;
  4、审查材料组织专家实地考察,专家提出意见;
  5、如专家评审通过,报市科委领导批准后发文;
  6、如专家评审未通过,将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科技部国科发农社[2001]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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