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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计划处
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8室 邮编: 电话:63212810—2515
传真:6375172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办理时限:由国家科技部按年度定期发布
申办对象应具备条件: 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学技术。
申办对象应做事项和应准备材料: 填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表》
办事机构办理业务流程: 地方科委》国家科技部》专家审核》定期发布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 1.《科学技术保密规定》1995年1月6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第20号令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