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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上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4室;汉口路223号223室 邮编: 电话:63583964;63218873
传真:63584454;6321437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上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对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项目的申请为每季度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日期为每季度第二个月的最后一日;同时受理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的申请。
申办对象应具备条件: 从事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研究、开发、买卖、出口、出境等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申办对象应做事项和应准备材料: 1.办理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须填写《申请书》一式10份及电子文本一份,并附以下材料: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提供者及其亲属的知情同意证明材料、合同文本草案各各一式10份。 2.申请办理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需按规定填报《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申报表》各一式3份。
办事机构办理业务流程: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关于成立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国科发办字(98)414号] 2.《关于转发科学技术部、卫生部《关于成立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的通知》[沪科合(99)003号] 3.《关于调整上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有关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01)008号] 4.《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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