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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条件
将新购置的车辆驶到浦东验车场办理注册登记,或进口车办理商检手续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国产车辆凭购车发票和合格证;进口车辆凭购车发票、《货物进口证明书》或《罚没走私机动车证明》或《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办事程序
(一)到浦东验车场1号楼在用车受理28-32号窗口办理。
(二)到浦东验车场1号楼在用车发证34-35号窗口领证。
四、收费标准
10元/张沪价涉[93]231号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1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浦东验车场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受理地点:
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1号楼。
八、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962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