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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条件
本市已申领牌证的机动车辆,需补办机动车行驶证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二)一张符合要求的车辆照片。车辆照片要求:为左前方45度角(挂车和摩托车为左后方45度角)的带牌号照片,照片中车辆尺寸占行驶证的三分之二大小,照片反面是黑色底版的不得使用。
(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五)未丢失或者损毁的行驶证。
*相关说明
三、办事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浦东验车场1号楼在用车受理28-32号窗口办理补、换证手续。
(二)到1号楼在用车发证34-35号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1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浦东验车场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受理地点:
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1号楼。
八、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962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