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变更登记手续

  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不得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六)交验机动车。
  (七)符合要求的车辆照片两张。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浦东验车场3号楼在用车15-17号窗口受理。符合规定的,领取《准予变更通知单》。
  (二)车辆颜色改变后,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浦东验车场3号楼在用车15-17号窗口受理,符合规定的,领取受理凭证,等待确认车辆。
  (三)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到3号楼发证13号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提供的身份证明。
  四、收费标准
  手工检验费:10元/辆次沪价涉[92]191号
  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2003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受理地点:浦东验车场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3号楼。
  八、本区(县)机动车管理咨询“窗口”
  九、举报(投诉)电话
  1、962110周一至周五9:00~17:00
  2、本区(县)交警支(大)队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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