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印铸刻字准许证》(特种印件)
办事机构
各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办事机构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黄浦
上海市蓬莱路173号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63280123-34333
卢湾
上海市蒙自路701号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53025110-35176
徐汇
上海市中山南二路1020号办证大厅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64868911-37315
长宁
上海市安西路8号
周一至周四9:00-11:30 13:30-16:30;
周五 9:00-11:30
22050437
静安
上海市胶州路415号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62588800-38367
普陀
上海市武宁路1800号
周一、三 9:00-11:00
52809966-49906
闸北
上海市天目中路578号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30
63172110-41436
虹口
上海市大连西路296号
周一至周四 8:30-11:30
13:30-17:00 ;
周五8:30-11:30
65750174
杨浦
上海市平凉路2049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3:30-17:00
65431000-31276
浦东
上海市丁香路655号
周一至周五 9:15-11:30
13:30-16:30
50614567-45075
宝山
上海市盘古路58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56608111-30520
闵行
上海市莘建东路201号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34120842
嘉定
上海市嘉戬公路11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69989801
金山
上海市纬零路485号
周一至周五 8:30-16:15
67241614
松江
上海市中山东路290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57823618-66133
青浦
外青松公路6189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15
13:30-16:30
69714191
南汇
上海市城南路1366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15
13:30-16:30
68002876
奉贤
上海市奉浦大道111号
周三 8:30-11:30
13:00-16:30
67100499
崇明
上海市城桥镇人民路2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15
13:00-16:30
59611039-60452
市局
福州路185号西小门
(电话预约)
24023337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1、 确须印制特种印件的单位;
2、 经主管部门批准。
申办材料
须提交的材料:
1、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需要印制特种印件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所属公安处(局)办证大厅或市局治安总队提出申请。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由公安分县局、所属公安处(局)或市局治安总队当场签发《上海市印铸刻字准许证》(特种印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当场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印制一般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等特种印件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所属公安处(局)申请;印制国际性、跨区(县)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等特种印件,应当向市局治安总队申请。
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告知笔录(一)》,告知申请人、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办理依据
国务院《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印刷管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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