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机构 |
| 各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
| 办事机构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
黄浦 |
上海市蓬莱路173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
63280123-34333 |
|
卢湾 |
上海市蒙自路701号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
53025110-35176 |
|
徐汇 |
上海市中山南二路1020号办证大厅 |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
64868911-37315 |
|
长宁 |
上海市安西路8号 |
周一至周四9:00-11:30 13:30-16:30; 周五 9:00-11:30 |
22050437 |
|
静安 |
上海市胶州路415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
62588800-38367 |
|
普陀 |
上海市武宁路1800号 |
周一、三 9:00-11:00 |
52809966-49906 |
|
闸北 |
上海市天目中路578号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30 |
63172110-41436 |
|
虹口 |
上海市大连西路296号 |
周一至周四 8:30-11:30 13:30-17:00
; 周五8:30-11:30 |
65750174 |
|
杨浦 |
上海市平凉路2049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3:30-17:00 |
65431000-31276 |
|
浦东 |
上海市丁香路655号 |
周一至周五 9:15-11:30 13:30-16:30 |
50614567-45075 |
|
宝山 |
上海市盘古路588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
56608111-30520 |
|
闵行 |
上海市莘建东路201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
34120842 |
|
嘉定 |
上海市嘉戬公路118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69989801 |
|
金山 |
上海市纬零路485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6:15 |
67241614 |
|
松江 |
上海市中山东路290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57823618-66133 |
|
青浦 |
外青松公路6189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15 13:30-16:30 |
69714191 |
|
南汇 |
上海市城南路1366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15 13:30-16:30 |
68002876 |
|
奉贤 |
上海市奉浦大道111号 |
周三 8:30-11:30 13:00-16:30 |
67100499 |
|
崇明 |
上海市城桥镇人民路28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15 13:00-16:30 |
59611039-60452 |
|
市局 |
福州路185号西小门 |
(电话预约) |
24023337 |
|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
1、 确须印制特种印件的单位; 2、 经主管部门批准。 |
| 申办材料 |
须提交的材料: 1、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办理程序: 需要印制特种印件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所属公安处(局)办证大厅或市局治安总队提出申请。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由公安分县局、所属公安处(局)或市局治安总队当场签发《上海市印铸刻字准许证》(特种印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当场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印制一般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等特种印件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所属公安处(局)申请;印制国际性、跨区(县)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等特种印件,应当向市局治安总队申请。 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告知笔录(一)》,告知申请人、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国务院《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印刷管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