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

  4、《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870号)

  5、《关于简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通知》(沪建建管(2004)第005号)

  二、携带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3、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7、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8、上海市防雷中心出具的建设项目防雷工程验收意见书原件

  9、上海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申请表(一份,已结算)

  10、涉外工程的安保验收认可原件

  11、有关质监费结算的资料

  三、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资料受理

  2、核查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领取文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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